第七章 人类自我灭绝之二

  通过前一章的分析实际上已经论证了只要没有合适的办法停止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便必然会因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自我灭绝。因为科学技术有灭绝人类的能力,而且一旦灭绝手段出现终究会被人使用。

 

  由于人类的整体生存无与伦比地重要,对于人类自我灭绝的论证依据应是越充分越好。那么,在这一章我们还将从其他的角度进一步分析人类自我灭绝这一问题。

 

  严格地说,任何生物都有生有灭,如果人类的自我灭绝是极其遥远的事,也许我们今天的担忧是不必要的,但要是这种灭绝就在为时不远,这一问题无疑便是高于一切的问题,因为没有任何一个问题比避免人类即将灭绝更加重要,包括目前国际社会最为关注的环境问题、资源问题、人口问题、贫困问题等等,这所有的一切问题与人类的整体生存相比,都变成了次要问题。所以,在本章我们还将专门就人类自我灭绝的时间问题进行讨论,并就其他一些与自我灭绝相关的问题进行研究与评估。

 

    第一节极端手段不可抵消

 

  之前所有的讨论使我们得出这样的明确认识:我们今天拥有的极端手段是毁灭手段,未来还会出现灭绝手段,由于极端手段的必然被使用,在未来的岁月中,人类将会不断地受到毁灭手段带来的杀伤,因而始终生活在恐惧和痛苦中,直到有一天被自己创造出的灭绝手段整体毁灭。

 

  人性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当憧憬美好时穷其所思,当思考危机时则心存侥幸。面对如此悲观的结果人们也许会想,是否任何一种手段出现后都会有一种反手段与之抵消呢?我们能不能找到一种万全之策,平衡毁灭手段与灭绝手段造成的危害?

 

  自然规律确实有许多正、反对应的现象,由牛顿力学我们了解到,当给物体一个作用力,物体就会给你一个反作用力;原子核带有正电,外层则有电子的负电与之平衡;根据宇宙大爆炸的理论,结合自然界物质的存在,科学家推断出必有反物质存在,神奇的是在之后真的发现了反物质;在化学中有化合与分解;在数学中有微分与积分……如此等等。

 

  由于有如此多的正反抵消或者正反对应与平衡的自然现象的存在,于是,许多哲学家和政治家都乐意炮制一种理论,这就是不论是什么有害的手段都不可怕,只要有一种手段出现,就一定能够找到一种可以与之抵消的手段,或者说是一种可以制约的手段,任何由人类调出的毁灭力量,人类都可以找出将其化解的相应的平衡力量,只要是科学技术造成的破坏,就总会有一种反破坏的科学技术将这种破坏抵消。就像盾可以抵挡矛的攻击一样,或者像青霉素、红霉素或者螺旋霉素可以医治各种炎症一样。

 

  事实上,从根本上要抵消毁灭手段和灭绝手段都是不可能的,理由如下:

 

  第一,任何一种手段出现后要研制出一种反手段都需有一个过程。以对基因毒素的防范为例,正如一种新的病毒出现后要研制出一种医治的药物需要一个反复实验、研究的过程,如果真的受到了基因毒素的攻击,要针对这种毒素研究出一种相克的药品肯定不可能是一两天的事,那么,在这个求解反手段的时间段中必然有很大一批人的死亡,因而事实上毁灭已经发生了。

 

  第二,有些手段是不可能有反手段的。在人类目前已有的两种毁灭手段即核武器和基因毒素方面,针对基因毒素的攻击,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会有相应的治疗药物可以研制出是能够假定的,但是,核武器就没有一种反手段可以与之抵消,就像原子弹爆炸时,在现有科学理论基础之上还不能设想有一种反原子弹的使用可以使原子弹的能量得以消失,只要原子弹在有人群的地方爆炸就必然导致毁灭性杀伤,除非不让它爆炸。在未来越来越多的毁灭手段出现后,特别是灭绝手段出现后,肯定有一些手段是不可能有这样的抵消手段可寻找的。

 

  第三,最理想的情况,即设定每一种手段都能够找到可以抵消的手段(其实这种理想情况是不存在的),但是,每一种手段的反手段的研制必定需要一段时间。随着毁灭手段越来越多,包括未来灭绝手段的出现,以及灭绝手段的越来越多,每一种手段从产生到找到抵消的反手段都会有时间差,这些时间差的累积将会使人类在一个很长的时间段里,暴露在没有反手段的保护之下。这就说明,即使最理想的情况,也只能是降低极端手段的使用并造成危害的频率,但却不可能根绝这种危害,那么,当灭绝手段出现后,只要其危害人类一次,便会导致人类的整体毁灭。